考核辦法
1.普通高中畢業生的考核標準
普高生:實行綜合評分。即:綜合評分(總成績500分)=高中學業水平成績(210分)+綜合素質評價結果(90分)+職業適應性(技能)測試校際聯考成績(200分)。
2.對于沒有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,但確為普高生的學生,考核辦法按“三校生”對待。
3.“三校生”考核標準
“三校生”:實行綜合評分。即:綜合評分(總成績500分)=文化素質測試成績(300分)+職業適應性(技能)測試校際聯考(200分)。
考核辦法
1.普通高中畢業生的考核標準
普高生:實行綜合評分。即:綜合評分(總成績500分)=高中學業水平成績(210分)+綜合素質評價結果(90分)+職業適應性(技能)測試校際聯考成績(200分)。
2.對于沒有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,但確為普高生的學生,考核辦法按“三校生”對待。
3.“三校生”考核標準
“三校生”:實行綜合評分。即:綜合評分(總成績500分)=文化素質測試成績(300分)+職業適應性(技能)測試校際聯考(200分)。